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省的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的气温情况制定。一般情况下,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9月。以上海市为例,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省的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的气温情况制定。一般情况下,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9月。以上海市为例,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