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金所通报,近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4名自然人客户未按规定申报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违反交易所交易限额制度,在股指期货多个品种上超交易限额交易的违规行为实施纪律处分。
经查明,4名自然人客户未按规定申报实际控制关系。未申报实际控制关系期间,实控账户组在股指期货多个品种上出现交易限额超限情况,构成“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所交易限额制度,超限交易”的违规行为,累计获取违规所得16,050,665.87元。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综合考虑违规行为的事实、情节及其后果,中金所决定对4名客户采取警告、股指期货限制开仓7个月、没收违规所得16,050,665.87元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中金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严守监管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市场一线监管,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严厉打击以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监管、违反市场“三公”原则、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和“零容忍”高压态势。同时,提醒期货交易者依法合规交易,共同维护金融期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