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时候,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监会、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并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且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其主要目地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