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限售股解禁后,两位股东迫不及待进行了减持,违反了其曾作出的承诺。
7月8日,近岸蛋白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两位股东杭州畅遂和淄博璟丽关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
据了解,杭州畅遂和淄博璟丽为持有近岸蛋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的股东,在此次减持前,杭州畅遂、淄博璟丽分别持有近岸蛋白0.375%股票。杭州畅遂、淄博璟丽曾在近岸蛋白招股书等文件中作出承诺,保证减持股份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在6月26日近岸蛋白部分首发限售股解禁之前,杭州畅遂、淄博璟丽的股东于6月20日指示工作人员准备进行减持,同时,杭州畅遂、淄博璟丽于6月21日通知近岸蛋白拟减持所持股票。
杭州畅遂于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合计减持近岸蛋白股份约14.85万股,减持金额约480万元;淄博璟丽于6月26日至28日期间合计减持近岸蛋白股份约16.02万股,减持金额约517万元。两者均未提前三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近岸蛋白认为,杭州畅遂、淄博璟丽的本次减持系因内部信息沟通不及时,工作人员未深刻理解减持规则及承诺,并非主观故意。杭州畅遂、淄博璟丽收到近岸蛋白的反馈后,立即停止了减持行为,并于第一时间组织自查和梳理减持情况,起草了情况说明,与近岸蛋白进行了充分沟通。
同时,杭州畅遂和淄博璟丽对此次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深表歉意,杭州畅遂和淄博璟丽及相关责任人员已进行了深刻反省,承诺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违规减持近岸蛋白的股份,将购回股份产生的收益全部缴纳至近岸蛋白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