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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保力业绩预告不准收警示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新经纬 2024-12-31 05:27  浏览次数:3

7月2日电 陕西证监局网站1日消息,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保力)及高保清、徐长莹被出具警示函。

陕西证监局网站截图

陕西证监局指出,*ST保力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扣除后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

但*ST保力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扣除后营业收入9200万元至10800万元,并提示投资者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月29日,*ST保力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扣除后年度营业收入为9223.54万元,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指标。

陕西证监局表示,*ST保力披露的业绩预告中关于2023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下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ST保力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保清、财务总监徐长莹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ST保力及高保清、徐长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ST保力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生产磷酸铁锂系列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组。产品应用于电动车、混合动力的各类车型以及新能源船舶、储能等领域。

财务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ST保力实现营业收入2572.55万元,同比下降2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450.63万元,同比扩大169.13%。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4年5月16日,*ST保力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2.1条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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