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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被责令改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新经纬 2024-10-24 14:16  浏览次数:10

7月1日电 据江苏证监局网站7月1日消息,江苏证监局对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江苏证监局网站

经查,弘业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接受有关委托人提供的具体投资标的等实质性投资建议,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的情,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弘业期货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稳妥推进整改工作,江苏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视情况进行检查。

官网介绍,弘业期货1995年成立,隶属于江苏省国资委全资拥有的国有企业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业务。在北、上、广、深等国内主要金融中心和重点城市设立43家分支机构。2015年12月,弘业期货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2022年8月5日,弘业期货登陆深交所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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