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发放退役金由地方政府的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一般由下设的干休中心具体管理。而且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