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换言之,自用户还清欠款之日起,5年后,个人征信逾期记录可消除。但若用户一直不还欠款,则征信记录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