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之后产生的利息由学生自己偿还,每年还一次,还款日是每年的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