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帅可聪 北京报道
证监会调查历时近三年,昊志机电实控人、董事长汤秀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处罚出炉。
2024年9月23日晚,昊志机电公告披露,证监会拟对汤秀清处以109171882.5元罚款,同时对昊志机电董秘、财务总监肖泳林处以200万元罚款。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汤秀清、肖泳林二人此前一度因操纵市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但最终获检方不起诉决定。此外,2023年10月,汤秀清的姐姐汤丽君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罚没约735万元。
曾因叶飞点名成焦点
公开资料显示,昊志机电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数控机床、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以及节能环保领域核心功能部件等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与维修服务的企业,于2016年在创业板上市。
昊志机电系由汤氏姐弟创办,姐姐汤丽君出生于1969年,弟弟汤秀清出生于1973年,他们是湖南岳阳人。在2002年,昊志机电还只是一间小小的加工部,刚开始致力于主轴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历经20年发展,公司员工数量一度超过2000人。
2021年5月,昊志机电曾因卷入“叶飞举报门”而成为市场焦点。彼时,私募从业人士叶飞在微博中先后点名十余家上市公司,指控这些公司的管理层与盘方合谋,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在提及昊志机电时,叶飞称:“你的股东名册忘了吗?认识北京老方吗?去年十二月怎么跌那么惨,安排谁接的盘我不知道吗?”
昊志机电当时矢口否认,但几个月后的2021年9月30日,汤秀清即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又被刑事立案调查。与汤秀清涉同案被调查的,还有昊志机电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肖泳林。
2023年3月,汤秀清、肖泳林二人均收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相关主要内容为:经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前检察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魏景峰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可以作不起诉处理。不起诉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而是在构成犯罪的前提下,认为情节轻微可以作不起诉处理。虽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但仍会根据情况会移交有关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操纵市场收亿元罚单
昊志机电公告显示,2024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汤秀清和肖泳林的通知,二人于当天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在告知书中表示,汤秀清和肖泳林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拟决定对汤秀清处以109171882.5元罚款,对肖泳林处以200万元罚款。
依据法律有关规定,汤秀清和肖泳林有权就上述拟处罚事项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9月24日上午,就汤秀清和肖泳林是否将行使该权利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昊志机电证券部寻求置评,随后应工作人员要求向其邮箱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昊志机电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汤秀清和肖泳林个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记者注意到,近期汤秀清和肖泳林二人均在正常履职。9月9日,汤秀清主持了昊志机电董事会会议,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9月12日,昊志机电举办了一次投资者关系网络互动,肖泳林负责接待并回答了投资者多个问题。
被抓时姐姐紧急套现
值得一提的是,在汤秀清和肖泳林早前被公安机关刑拘时,汤秀清的姐姐、昊志机电原董事长汤丽君曾紧急抛售股票、套现数千万元,后因内幕交易被罚。
证监会2023年10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2月22日下午,汤秀清和肖泳林前往金华市公安局配合调查,昊志机电总经理助理曹某伟陪同。
2021年12月23日15时30分左右,公安人员通知曹某伟领取汤秀清和肖泳林的手机等个人物品,并让其帮助汤秀清等人购买洗漱用品和厚衣服。12月24日上午,公安人员告知曹某伟法律文书会分别寄给家属和公司。上述情况曹某伟均向汤丽君进行了汇报。
汤丽君得知消息后,当天下午即开始通过弟弟汤秀松的股票账户抛售昊志机电股票,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27日上午、28日单向卖出约173万股,卖出金额约为2450万元,避损约245万元。
汤丽君承认上述交易由其本人决策,其亲自下单或者指示他人下单操作。证监会依法对其处以“没一罚二”,共计罚没约735万元。
9月24日,A股三大指数集体大涨,沪指涨逾4%创4年多最大涨幅,昊志机电盘中一度重挫逾10%,最终收跌3.14%,最新市值约35.93亿元。
从业绩来看,随着汤氏姐弟近几年来接连被查,昊志机电营收规模虽维持在10亿元上下,但利润波动较大。2021年至2023年,昊志机电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1.4亿元、2297万元、-1.94亿元,2024年上半年约5492万元。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