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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集团清盘聆讯延期至12月,境外债务重组债权人会议召集聆讯定于10月举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澎湃新闻 2024-12-22 21:08  浏览次数:11

远洋集团 视觉中国 资料图

9月23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在今日举行的香港高等法院聆讯中,法官裁定,针对远洋集团的清盘聆讯延期至12月23日。

澎湃新闻从出席法庭聆讯的人士处获悉,法官在法庭上表示,鉴于境外债务重组工作有部分进展,可以给公司一些时间以观察重组是否能推进。法官同时表示,若有任何变化,可提前5个工作日跟法院递交证词申请将聆讯提前。

另一方面,远洋集团于9月22日宣布,境外债务重组将按互为条件的基准通过两项并行程序实施,英国重组计划将涵盖现有债务工具各组别的相关债权,而香港协议安排仅涵盖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

其中,英国重组计划的债权人会议召集聆讯定于 10 月 18 日举行,香港协议安排计划的债权人会议召集听证会定于 10 月 31 日举行。

境外债务重组进展:债权人会议召集聆讯将于10月举行

9月22日,远洋集团公告称,境外债务重组预计将通过重组程序组合得以实施,按互为条件的基准通过两项并行程序实施。

即根据公司法第26A部分实施的重组计划及远洋地产根据公司条例第670、673及674条实施的协议安排,因为考虑到现有票据的管辖法律以及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的管辖法律。

英国重组计划将涵盖现有债务工具各组别的相关债权,而香港协议安排仅涵盖现有银团贷款及现有双边贷款。

公告显示,10月18日,英国重组计划的聆讯将在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法院举行,意在寻求英格兰法院颁令召开范围内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英国重组计划。

香港协议安排聆讯将于10月31日上午10时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目的是寻求香港法院颁令召开A组债务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香港协议安排。

远洋集团未能就聆讯延期与呈请人达成一致

远洋集团和清盘呈请人未能就延期达成一致。

清盘呈请人为远洋集团境外美元债的信托人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信托人要求立即下达清盘令。信托人的律师代表在法庭表示,重组方案针对A组和针对BCD组的条款有巨大差距,即便A组超过75%支持,也不能忽视BCD组债权人支持率较低的情况。

法官在法庭多次询问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的路径。远洋集团的律师代表表示,将寻求通过中国香港和英国的法院来实施重组,英国重组计划,涵盖ABCD所有四个组别;香港法院的协议安排计划,仅涵盖 A 组银行贷款。

对于10 月 31 日即将在香港召开的聆讯,清盘呈请人的律师代表在法庭上提到,BCD组债权人有权以披露不当及不公平等为由对该协议安排提出质疑。

清盘呈请人的律师代表称,远洋方面利用英国重组计划Part26A,并利用香港法管辖的A组,来强制通过英国法管辖的BCD三组债务,能否在英国法院胜诉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公司重组关键信息对BCD三组不透明,并且仅对A组支付了额外工作费,债权人小组顾问被剥夺了包括清算分析在内的关键信息,重组协议是在没有征得债权人小组意见的情况下起草发布的。

法官也提到,ABCD组别如何分组和偿债率基础暂时只是公司的单方面立场。对于呈请人代表律师提到的远洋方面信息披露不透明、关键信息缺失等问题,法官称,不希望看到债权人会议召集前准备不足又需要延期的情况。远洋集团的出庭律师表示公司会谨记,会向债权人提供所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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