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电 因未按规定提示退市风险,*ST围海及董事长沈海标被公开谴责。
20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下称《公开谴责》)。
据《公开谴责》,经查明,*ST 围海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ST围海股票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18%,*ST围海于2024年5月5日晚间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7.1.2条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提示*ST围海存在的可能触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风险。
*ST围海在2024年5月6日午间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并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更新后)》,但公司在公告中仅披露了宁波证监局及深交所向公司发出了提示函、关注函及该等函件指出的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未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7.1.2条的规定充分披露*ST围海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的关注、核实情况,并结合核实情况充分提示公司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
*ST围海股票于2024年5月6日、5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21%,*ST围海在5月7日下午向深交所提交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文件中亦未包含*ST围海对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的关注、核实情况,并结合核实情况如实说明公司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
深交所指出,*ST围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7.1.2条第二项的规定。
*ST围海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沈海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3.5条第二款第十项、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ST围海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ST围海、沈海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资料显示,*ST围海主营业务为生态环保海堤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水库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业务覆盖水利、市政、房建、港航、爆破等专业建设领域。
二级市场上,*ST围海20日收涨1.16%报1.7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