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电 因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联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被警示。
联创股份19日盘后公告,李洪国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李洪国作为联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一是2016年4月,联创股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激创广告有限公司和上海麟动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时,李洪国与股份认购方的相关出资人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书》,李洪国未及时将该信息告知联创股份,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二是2021年10月,山东泰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泰仁)以12838万元价款购买联创股份子公司上海趣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趣阅)100%股权,李洪国就上海趣阅能够及时回收应收账款为山东泰仁提供了担保,李洪国未将该信息告知联创股份,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联创股份成立于2003年1月29日,于2012年8月1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聚氨酯、氟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
经营方面,上半年,联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93亿元,同比减少1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26万元,上年同期为2376.31万元。
二级市场上,联创股份19日收涨2.23%报4.12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