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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纺巨子”陆克平及其子陆宇拟合计被罚292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新经纬 2024-12-23 03:10  浏览次数:10

9月18日电 有“毛纺巨子”之称的陆克平及其子陆宇拟合计被罚2920万。

*ST威创18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6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5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6号)显示,威创股份、刘钧、陆克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广东证监局调查完毕,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

二、对陆克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人处以700万元罚款,同时对陆克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刘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未履行收购事项报告义务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人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对刘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四、对陆宇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对陆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五、对卢永胜、温晶晶、陈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10万元罚款;

六、对徐朝晖、张书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七、对周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八、对梁春晖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九、对曹秀明、陈晓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陆克平、刘钧和陆宇,自广东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5号)显示,威创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广东证监局调查完毕,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陆宇、卢永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另外,*ST威创同日公告,公司于9月18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同日,四环生物公告,收到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和董事陆宇通知,因威创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陆克平收到广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6号);陆宇收到广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5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6号)。

四环生物表示,本次陆克平、陆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所涉及事项均与本公司无关。截至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陆克平1944年出生,资本市场对陆克平并不陌生,其被称为“毛纺巨子”。以陆克平为掌舵者的“阳光系”除实际控制四环生物,还曾控股ST阳光、海润光伏,两者分别于2024年7月及2019年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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