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电 14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截至2024年8月31日,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将至发展”)未按期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将至发展董事长李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将至发展、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将至发展已停业。
9月11日,将至发展公告,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社交媒体营销及互联网广告,由于近年来公司广告推广业务盈利空间小,公司进行业务转型,在逐步缩减原有业务规模,但转型进度缓慢,新业务尚未发展起来,销售订单数量逐年减少。公司多年以来持续处于亏损状态。
目前,公司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期已到,根据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最近几年的经营状况,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已经无力支付后期办公场地租金,现已与办公场地业主解除租赁合同并已腾退,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已经全部停止。
因公司不再正常经营,无法配合主办券商进行现场核查工作。
将至发展表示,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且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国融证券同日公告,公司持续督导人员于9月11日上午前往将至发展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1358号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将至发展处于停业状态,同时也无法与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取得联系,无法获取公司经营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