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程浩 东莞报道
本期看点:东莞农商银行8家分理处获批终止营业;东莞落地首笔知识产权质押批量担保业务;东莞贝特电子终止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锦龙股份所持4995万股东莞证券股份被冻结;铭普光磁拟参设产业基金,投资绿色资产类企业。
1、金融要闻东莞农商银行8家分理处获批终止营业
9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发布公告,批复同意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东田分理处、厚街金域分理处、高埗振兴分理处、虎门黄河分理处、桥头山和分理处、清溪聚富分理处、谢岗振兴分理处和樟木头泰安分理处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
公告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报告。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受净息差下降等因素影响,银行业营业收入、利润面临较大压力,银行经营中线下服务渠道成本支出较高,依法合规关闭部分分理处,可以实现在不影响客户金融服务获得的情况下,降低银行经营成本。
东莞落地首笔知识产权质押批量担保业务
近日,东莞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合作开发的东莞市知识产权质押批量担保专项产品“科创知产易担”的首笔业务在东莞落地。
知识产权质押批量担保是指企业通过“见贷即保”担保模式将自有专利权、商标权等进行质押,进而快速获得信贷资金的一种金融创新服务。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东科创担保与东莞银行、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东莞市知识产权中心等单位紧密合作,确定了知识产权质押批量担保模型,并推出“科创知产易担”专项产品。
近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东科创担保成功为某科技公司办理了东莞市首笔知识产权质押批量担保业务,短时间内帮助该企业顺利取得500万元银行贷款,并将通过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为企业减免50%的担保费用。
2、上市公司动态东莞贝特电子终止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近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因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据招股书介绍,贝特电子主要从事电力电子保护元件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业绩方面,2021年至2023年贝特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4.49亿元、5.61亿元和6.27亿元,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8.19%;扣非净利润为3048.34万元、6721.57万元和8279.17万元,2021年至2023年复合增长率达到64.80%。其中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36%、4.50%和10.55%。
回顾其上市历程,2023年6月贝特电子创业板IPO获受理,公司原计划募资5.5亿元,投入到总部及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撤回IPO前,贝特电子已回复交易所首轮审核问询。今年6月29日,贝特电子完成招股书财务资料更新,但时隔两月后最终撤回IPO。
锦龙股份所持4995万股东莞证券股份被冻结
9月1日晚,锦龙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向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下称“智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950万股股票无偿提供质押担保。因资金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在借款到期日2024年7月16日偿还借款。
公告透露,近日,公司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智库公司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下称“芝罘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芝罘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4)鲁0602财保957号],并冻结了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95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3.33%)。
锦龙股份表示,基于该笔借款已有足额担保,故公司向芝罘法院提出异议,请求变更诉前财产保全标的物,即冻结上述已质押的股票,以解除对东莞证券股份的冻结措施。同时,公司正积极与智库公司沟通债务偿还事宜。公告还指出,上述东莞证券股份的冻结未对公司及东莞证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铭普光磁拟参设产业基金,投资绿色资产类企业
9月2日晚,铭普光磁发布公告,为推动公司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等业务的发展,提升相关业务的资金储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美誉度。公司分别与深石(无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石资本”)签订了《关于深圳深石美碳新能源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业务合作协议》;与深石资本、深石万丰绿色发展(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深圳深石美碳新能源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98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9%。
根据公告,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为,通过主要对在中国境内新设立或运营的成熟的光伏、储能、电动车充电、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等有利于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绿色资产类企业(包括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从而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
公告称,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平台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强化产业协同,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的长远布局和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