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 10 月 8 日起实施。
《规定》是在2021年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基础上调整而来,三大新增变动值得重点关注:
变动1: 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
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变动2: 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
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变动3: 提出更高核查要求。
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