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多次庭审后,近日前私募人士徐翔、文峰股份前董事长徐长江一审被判赔偿四名自然人原告投资损失,上市公司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次案件中共有四名自然人原告,被起诉方包括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四名原告提出了从7万元到58万元之间不等的投资损失赔偿诉求。对此法院依据此前徐翔、徐长江因操纵证券交易市场已被刑事处罚,以及文峰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的行政处罚,认定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共同实施了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应当共同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徐翔、徐长江向四名原告赔偿,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