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电 4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2023年9月-2024年6月,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声电子”)出于支付便利性,将募投项目设备购买款项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户,再从基本户支付供应商设备款,金额合计2676.34万元,导致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瑞根、时任财务总监高引芳、时任董事会秘书言津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豪声电子及徐瑞根、高引芳、言津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豪声电子主营业务为微型电声元器件以及音响类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微型扬声器、微型受话器、微型扬声器集成模组等微型电声元器件以及车船用扬声器、立式音响等音响类电声产品。
企业经营方面,上半年,豪声电子实现营业收入3.70亿元,同比增加2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1.43亿元,同比增加725.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称“扣非净利润”)110.41万元,同比减少89.55%。
对于业绩变动,豪声电子解释称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消费电子行业复苏及下游竞争有所缓解,公司以价换量策略初见成效,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净利润同比增加725.13%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完成了惠民街道惠民大道328号经营场地的搬迁并移交。根据会计准则,公司于2024年第一季度确认较大规模资产处置收益,对报告期内扣非前净利润产生较大增量影响。
扣非净利润同比减少89.55%有四方面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微型电声元器件产品的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二是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三是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基于同期营收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四是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减值损失计提增加。
二级市场上,豪声电子4日收跌4.33%报13.69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