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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并披露,塞力医疗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新京报 2024-11-01 12:29  浏览次数:10

新京报讯9月4日,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伟、王政、蔡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18年10月19日,塞力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截至2019年11月6日,塞力医疗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3.11万股,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对于此次回购股份,塞力医疗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3年内依法予以注销,剩余676.97万股已于2022年11月5日到期,塞力医疗未能在到期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此外,2021年2月4日,塞力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截至2021年6月18日,塞力医疗实际完成回购公司股份362.49万股,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在2022年11月6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其中的2.36万股进行了转股,剩余360.13万股回购股份于2024年6月17日到期。塞力医疗未能在到期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未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湖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七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项等规定。温伟作为公司董事长,王政作为总经理,蔡风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塞力医疗、温伟、王政、蔡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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