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高中同学聚会,竟走漏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董事长司机竟也违规炒股?
近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连续披露了5笔罚单,5名当事人因内幕交易盛洋科技股票被罚没超23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被处罚的5名当事人中,叶盛洋为盛洋科技董事长、实控人叶某明之子,单通、曹翔和袁浩杰均为叶盛洋的高中同学,四人的一次聚会中,叶盛洋透露了盛洋科技的内幕信息。三名同学随后均买入盛洋科技股票。
5名当事人中的另一名为徐炜,为叶某明司机。浙江证监局查明,在得知内幕信息后,其通过操作他人证券账户为自己获利。
内幕消息2020年9月形成,叶盛洋不晚于11月知悉
内幕信息的形成始于2020年9月25日。据浙江证监局披露,当时,时任绍兴市越城区招商局领导微信向盛洋科技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叶某明发送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介绍资料,表示有合作项目,并推送中间介绍人联系方式。
2020年10月25日,叶某明与盛洋科技时任董秘吴某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赵某前往交信基金上海办公地点,与杨某等人就盛洋科技控制权变更、资产整合等展开讨论,其后双方保持沟通交流。
2020年11月19日,吴某婷微信向叶某明之子、时任盛洋科技总经理兼董事叶盛洋发送《交易架构说明》,在与叶某明、叶盛洋三人的微信群中发送《收购人方案涉及资料清单沟通情况1119》,其中涉及股东股权变动及后续可展开业务合作,并进行语音通话。
浙江证监局表示,盛洋科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中交100%股权,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第九项“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
换言之,这一内幕信息,最初由董事长叶某明知悉,此后董秘吴某婷至少在与相关人士沟通时也已知悉,而吴某婷又将相关文件传递给了叶盛洋。
浙江证监局指出,叶某明、吴某婷、叶盛洋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叶某明、吴某婷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10月25日,叶盛洋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11月19日。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上述三位当事人或可视为只是因工作原因了解到此消息。
2021年10月29日,盛洋科技与交信集团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中交100%股权。
2021年10月30日,盛洋科技就前述事项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披露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信集团持有的北京中交100%股权。公司于11月1日起停牌,后于11月15日复牌。
同学聚会叶盛洋透露消息,司机徐炜借壳炒股
也就是说,外界直到将近一年后的2021年10月30日才知晓上述内幕信息。但在此之前,这一消息就已被叶盛洋透露了出去。
据浙江证监局披露,叶盛洋与单通、曹翔、袁浩杰为高中同学,相识多年,四人建有微信群,并经常一起打篮球。2021年5月4日晚至5日凌晨,叶盛洋、单通、曹翔、袁浩杰一起聚餐,叶盛洋吃饭时分析过盛洋科技,和他们说现在可以买入,买不买由他们自己决定。其后,单通、曹翔、袁浩杰均买入“盛洋科技”股票。叶盛洋知悉单通、袁浩杰买入“盛洋科技”股票,曾与单通微信讨论账户开立、交易及收益情况等。
除了叶盛洋的三位高中同学,叶某明的司机徐炜也提前得到了消息。
据浙江证监会披露,徐炜自小与叶某明家相识,案涉期间负责打理叶某明家庭事务,担任叶某明司机,与叶某明联络接触频繁,在2018年8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担任盛洋控股经理。叶某明2020年10月25日前往上海与交信基金人员会商、2021年9月21日前往上海沟通等,均由徐炜开车。
经查明,案涉期间,徐炜控制使用“唐某雯”“周某娟”证券账户交易“盛洋科技”股票,徐炜账户组交易“盛洋科技”股票由徐炜决策,账户组主要资金来源与去向为徐炜。
值得注意的是,徐炜账户组长期未交易“盛洋科技”股票,然而,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徐炜账户组于2020年11月开始通过二级市场持续买入且仅买入“盛洋科技”单只股票,均为临时转入资金后基本全部买入“盛洋科技”股票,买入意愿强烈。对于这些明显异常的交易行为,徐炜未能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基于以上事实,浙江证监局认定叶盛洋、单通、曹翔、袁浩杰以及徐炜五人的行为均涉及内幕交易,罚款共计2392.34万元。
政府补助、汇兑收益及利息收入减少 盛洋科技上半年净利润仅为去年同期一半
据盛洋科技官网,该公司创立于2003年,其前身是浙江盛洋电缆有限公司,2010年进行股份改制更名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登陆上交所。公司业务主要涵盖有线信号传输、无线信号传输、集成电路显示和通信基站建设四大产业领域,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盛洋科技近年归母净利润/数据来源:Wind
业绩方面,盛洋科技近日公布的2024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3.57亿元,同比上升1.36%;归母利润512.75万元,同比下降49.41%,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金额减少和本期汇兑收益及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