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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罚三!新莱应材回应实控人及多名高管涉内幕交易被罚:有异议,打算走法律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10-26 02:25  浏览次数:14

8月20日晚间,新莱应材公告,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时任董秘书郭红飞,副总经理、董秘朱孟勇,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贾巧玲、方丰涉嫌内幕交易“新莱应材”

江苏监管局拟决定对涉及内幕交易的人员实施“没一罚三”处罚:

  • 对李水波建议他人买卖“新莱应材”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 责令郭红飞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新莱应材”,没收郭红飞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6.84万元,并处以230.51万元罚款;
  • 没收朱孟勇内幕交易违法所得54.16万元,并处以162.48万元罚款;
  • 没收贾巧玲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8.55万元,并处以85.66万元罚款;
  • 没收方丰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7.31万元,并处以51.92万元罚款。

对此,南财快讯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新莱应材,相关人士回应,公司对处罚意见存在异议,认为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正在打算聘请律师,走听证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处理此事

该人士还透露,公告事项自2018年起就在调查,在此期间已经多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正忙于应对此事,短期内不会出台特别政策来稳定股价

据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该事件的复盘:

  • 2018年2月7日,郭红飞安排时任证券事务代表朱孟勇披露公司拟收购资产事项;
  • 2月8日,新莱应材发布《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拟收购美国一家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半导体行业超高洁净应用材料制造商。
  • 李水波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主动提供资金建议多人买入“新莱应材”,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郭红飞、朱孟勇,以及方丰和贾巧玲,在听从李水波建议后,使用其提供的资金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新莱应材”。

此前,新莱应材于2022年4月6日公告,公司相关当事人于2022年4月3日收到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李水波、郭红飞、朱孟勇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另外,8月1日,新莱应材披露最新回购进展,截至7月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1.36万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4938%,支付总金额为5356.21万元。

此外,该公司2023年年报分红10派约0.60元,预计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12000万元至14700万元,同比增长8.41%至32.80%。

截至今日午间收盘,新莱应材报16.94元/股,跌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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