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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雁吉祥净亏损过亿未及时预告被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新经纬 2024-10-26 20:34  浏览次数:11

6月18日电 广东证监局网站18日发布关于对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吉祥)、张能勇、刘冬梅、胡苏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5号。

经查,梅雁吉祥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7.69万元,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直至2024年3月16日才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十七条的规定。

张能勇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冬梅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胡苏平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梅雁吉祥及张能勇、刘冬梅、胡苏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要求梅雁吉祥及相关人员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同时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报送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资料显示,梅雁吉祥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和生产制造业。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梅雁吉祥平盘报1.80元,总市值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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