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陶炜 南京报道
17个月前,沙特阿美以高出市价近一倍的价格入股荣盛石化一事曾震惊市场。17个月后,这笔交易被爆出发生了两笔内幕交易,且均涉及到荣盛石化现任董秘全卫英。
8月16日晚,证监会网站上发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披露了两起荣盛石化的内幕交易,分别对时任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王仙鹏和时任荣盛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卫军进行了处罚。处罚书显示,全卫军是全卫英的哥哥,王仙鹏与全卫英经常吃饭、聊天,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通话联络。他们都在沙特阿美入股荣盛石化的消息发布之前买入荣盛石化。
不过,证监会披露的两份处罚文件均未对全卫英进行处罚。截至8月16日晚,尚无全卫英被罚信息与辞职信息。
董秘亲属涉内幕交易
2023年3月27晚间,荣盛石化发布了一则公告,大股东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全资子公司AOC签署《股份买卖协议》,拟将持有的公司10.13亿股转让AOC,作价24.3元/股。当日收盘时,荣盛石化的股价为12.91元/股,沙特阿美的出价比市价高出了88.23%。
沙特阿美是全球最大的石油公司和世界第六大石油炼制商,业务遍及沙特王国和全世界。它主要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炼制、运输和销售等业务,拥有世界最大的陆上油田和海上油田。这样的巨头以高溢价入股荣盛石化,给荣盛石化带来了两个涨停板。但股价狂欢的同时,内幕交易也潜伏其间。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时任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王仙鹏和时任荣盛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卫军被认定存在内幕交易。2023年1月4日,全卫英就已经是“沙特阿美股权协议”微信群的群成员之一,她不晚于2023年1月4日知晓内幕信息。王仙鹏与全某英自2015年起认识,经常吃饭、聊天,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通话联络,而全卫军则是全卫英的哥哥,两人住在同一小区,见面接触较多,彼此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联络频繁。
在沙特阿美入股荣盛石化的消息披露出来之前,王仙鹏和全卫军分别利用自己或亲人的账号买入荣盛石化的股票,并在相关消息公告后卖出,分别获利162万元和131万元。证监会认定,他们的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因此对他们进行了处罚。而对于证监会的处罚,这两人也均未进行申辩。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3月27日晚间公布沙特阿美入股荣盛石化的事宜之前,该股已经连续上涨三个交易日,成交量近20亿元,明显异于日常。这一巨额成交远远超过了王仙鹏和全卫军二人被披露出的成交量。
涉及现任董秘
两份处罚决定书中,都列明了全卫英的名字,但是并未对全卫英进行处罚。对于这一情况,有律师认为,这是由于并不能有确凿的证据确认是全卫英泄的密;也有的律师认为,这并不代表全卫英已经免责,可能只是另案处理。
一种观点是,对于两个内幕交易人而言,既然明确了他有异常的交易行为,且能证明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全卫英联系频繁,在交易人无法用正当理由解释其交易行为的情况下,就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但是想要处罚内幕信息知情人,则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其本人故意泄密,取证难度极大,很难实锤。
但也有律师认为,这只是另案处理了。“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和引用的条款来看,证监会处罚的是交易者,而非知情者。全卫英系知情者,全卫军为交易者。证监会引用的该法条只是规范交易者的,并不规范知情者。关于全卫英的责任承担,可能会从公司法入手。全卫英作为上市公司董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定负有忠实勤勉的义务,她会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的。”江苏兴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婷婷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华夏时报》记者查阅了新修订后的《证券法》获悉,有关内幕交易的法条在第一百九十一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相关法条中,确实只有对交易人的约束。
而截至记者发稿,尚无董秘全卫英被罚信息与辞职信息。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