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间,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章建平、方德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自己证券账户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章建平、方德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章建平,男,1966年4月出生,自由职业,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方德基,男,1944年11月出生,退休,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经查明,章建平、方德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4年7月15日,“方德基”国泰君安证券普通户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某营业部。同日,“方德基”国泰君安证券信用户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某营业部。 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27日,方德基将上述证券账户出借给章建平使用。章建平借用上述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证监会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及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及资金流水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公开信息显示,章建平、方文艳、方德基都是A股市场的超级牛散,频繁被投资者提及。
根据此前上市公司的一份增持公告,方德基为章建平的岳父,两人是一致行动人关系。章建平与方文艳为夫妻关系,方文艳女士与方德基为父女关系,故三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