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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华特募资专户管理不规范等被监管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新经纬 2024-10-25 16:24  浏览次数:10

6月17日电 17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监管警示》)。

《监管警示》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杰华特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开设理财专户,将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时存在将募集资金合计35084.51万元转入一般户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情形;

二是募集资金专户与一般户混同现金管理。公司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时将2笔合计4000万元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

综上,杰华特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第9.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1.3条和第5.3.4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ZHOU XUN WEI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黄必亮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问问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谢立恒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均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杰华特及时任董事长ZHOU XUN WEI、时任总经理黄必亮、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问问、时任财务总监谢立恒予以监管警示。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杰华特成立于2013年3月,是以虚拟IDM为主要经营模式的模拟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采用自有的工艺技术进行芯片设计制造。

业绩方面,一季度,杰华特实现营业收入3.29亿元,同比增长9.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09亿元,上年同期为净亏损5713.45万元,亏损同比有所扩大。

二级市场上,6月17日,杰华特收涨9.42%报19.0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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